目的:青少年(1~45岁)心源性猝死是一级亲属患遗传性心脏病一个强危险因素。本研究的目的是以人群数据为基础,调查青少年中心源性猝死的发生率以及潜在遗传性心脏病的比例。 方法:利用在荷兰4个地区进行的人群随访研究的第一年研究数据,通过系统回顾复苏记录和死亡证明确定1~45岁心源性猝死者,并收集所有尸检结果。 结果:在第一年的随访研究,在登记的176例1~45岁死亡中,明确或可能的心源性猝死143例(81%),平均年龄为34岁(25~43岁),男性122例(70%)。猝死的发病率为6.9/10万人年(95% CI: 5.9-7.9),心源性猝死发病率则为5.6/10万人年(95% CI: 4.7-6.5)。尸检61例(35%),心源性死因(2例死于心肌炎)32例(52%);无组织结构异常者11例(18%),提示死亡为心律失常导致(通常为遗传性);非心源性死亡18例(30%)。61例尸检患者中,根据所有可得到的数据确诊或推测患有遗传性心脏病者41例(67%)。 结论:这项人群研究表明,1~45岁青少年猝死的发生率为6.9/10万人年(95% CI,5.9-7.9)。大部分猝死者均被诊断为或怀疑有遗传性心脏病,其亲属也由此具有遗传性心脏病危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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